權益公告

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

全家會員隨買跨店/預約取、悠遊卡跨店取服務消費者權益說明(2023/06)

一、選購商品權益說明
(一) 隨買跨店/預約取、悠遊卡跨店取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僅限全家會員使用,非全家會員可透過收銀機報手機號碼完成入會後,開始使用本服務。
(二) 消費者可以於收銀機、全家FamiPort事務機、全家APP三種管道使用本服務,適用本服務之商品不因平台來源有所差異。優惠辦法依活動內容執行,惟消費者須於活動期限內完成結帳,始交易成功,若未完成結帳,則訂單不成立。
(三) 悠遊卡跨店取服務之商品須於店舖收銀機購買,並得使用悠遊卡、全家APP條碼或全家FamiPort事務機所列印之兌換單至櫃檯兌換商品。
(四) 隨買跨店/預約取結帳條碼僅保留10分鐘,如逾時請重新至平台操作,如因重新操作造成品項無法購買(售完或活動下架),不得追溯本公司返還提供商品優惠。
(五) 本服務於消費者結帳時即累計全家會員點數,點數依結帳時之檔期累計,不於兌換商品時提供,亦不會轉換檔期。
(六) 本服務為消費者便利性,如銷售時持全家APP購買商品,將不另外列印小白單。消費者欲兌換本服務商品時,可憑全家APP條碼或全家FamiPort事務機所列印之兌換單至櫃檯兌換商品。
(七) 本服務商品為提供消費者保證,銷售商品皆辦理履約保證,詳細規範可參考【履約保證說明】。
(八) 本服務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,每位會員將有購買數量限制,實際數量依各活動公告內容為準。
(九) 消費者如因店舖連線異常造成本服務商品連線異常,異常商品將於2-7個工作天後匯入會員帳戶。
(十) 使用線上支付之消費者,如遇到信用卡授權失敗問題,請洽原發卡銀行,確認是否已扣款。如已付款但商品未匯入會員帳戶者,請洽客服(0800-221-363)處理。
(十一) 部分店舖(例如:商場店舖)因非開立全家發票,無法提供本服務(包括但不限於販售及兌換等),敬請見諒。詳細店舖名單請參本公司官網公告:https://www.family.com.tw。

二、兌換/領取權益說明
 (一)隨買跨店取/悠遊卡跨店取
1.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購買商品並結帳後,可憑悠遊卡(限以悠遊卡購買者)、手機app兌換條碼或至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商品兌換券到全省門市兌換(部分非開立全家發票店舖除外)。
2. 消費者購買隨買跨店取/悠遊卡跨店取商品後可以於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商品兌換券,消費者需負保管之責,如因單據遺失、毀損、字跡模糊等因素造成無法兌換,請洽客服(0800-221-363)處理。
3. 會員須妥善保管隨買跨店取/悠遊卡跨店取於手機app之兌換條碼,如因個人行為截圖外流造成商品被兌換,本公司不進行補發或賠償。
4. 隨買跨店取/悠遊卡跨店取兌換功能,可一次兌換多個品項,另取貨數量需由消費者於結帳前告知店員,以完成兌換流程。
5. 消費者於本服務購買無使用期限之商品後,若因15年間不行使兌換權利導致請求權消滅,本公司無兌換商品及賠償之義務。
6. 消費者於本服務購買有使用期限之商品,若逾期未兌換,系統將退款至會員之Fami錢包帳戶中,詳細規範可參考【退貨及退款說明】。
7. 消費者如因店舖連線異常產生會員帳戶已扣除商品,但消費者無法成功結帳之問題,已扣除之商品將於2-7個工作天後返還至會員帳戶。
8. 如遇商品停售,本公司將提供替代商品供消費者兌換或可辦理退貨(詳細辦法依當次活動說明或洽詢客服)。
9. 商品停售之退款金額計算,已兌商品以隨買跨店取/悠遊卡跨店取之優惠價格均價扣抵,餘額將退款至會員之Fami錢包帳戶中,詳細規範可參考【退貨及退款說明】。
10. 使用悠遊卡跨店取服務購買之商品,會員得透過全家APP刪除該悠遊卡,刪除卡片後,剩餘之未兌換商品將返還至該會員之APP帳戶中。
11. 使用悠遊卡跨店取服務購買之商品,會員得透過全家APP及全家FamiPort事務機,將商品移轉至其他悠遊卡中。
12. 若悠遊卡遺失,會員得透過全家APP刪除該悠遊卡,刪除卡片後,剩餘之未兌換商品將返還至該會員之APP帳戶中;會員亦得透過全家APP、全家FamiPort事務機或本公司客服(0800-221-363),將該悠遊卡中之商品移轉至其他悠遊卡。

    (二)隨買預約取
1. 消費者購買隨買預約取商品並結帳後,可透過APP預約方式,預約取貨店舖、取貨日期、取貨數量及取貨人姓名。
2. 消費者於APP預約取貨之日期可能因配送作業、離島等原因造成延遲到貨。
◎離島地區店舖之取貨時間,以商品實際配達店舖時間為準(依船期時間為主,約晚1-2日)

3. 隨買預約取之商品應自預約取貨日期起算7日內完成取貨,若預約商品為冷藏商品或短效期商品(包含但不限於牛乳、優格、蔬果、麵包),則應自預約取貨日期起算3日內完成取貨,預約人若未於取貨截止日前完成取貨,視為已領取商品。如已逾取貨截止日而預約人仍欲領取商品,則預約人須向本公司支付以該預約商品總價15%計算之金額,作為商品管理費/處理費。
4. 預約查詢:消費者可於APP中查詢已預約商品之出貨狀態,若已預約商品之狀態顯示「待出貨」,消費者可於APP中取消預約,惟若已預約商品之狀態顯示「出貨中」,則無法再取消預約,請消費者於取貨期間內完成取貨。
5. 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得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無條件退貨之品項,消費者於取貨後7日內可憑交易明細及商品至原取貨店舖進行退貨。冷藏、冷凍生鮮商品等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產品、期刊或雜誌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 2 條之合理例外情事,排除消費者保護法7日無條件解除權之適用,恕無退換貨服務。
6. 收到商品後,如發現瑕疵、破損的狀況而須辦理換貨者,請於收貨後7日內憑交易明細及商品至原取貨店舖辦理換貨。
7. 退貨時敬請保持原商品的內容物完整,包括商品本身、各項配件、贈品及內外包裝等,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消費者之退貨權限:
(1) 在不影響商品檢查之情形下,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,或已使用、毀損附隨於商品上之贈品。
(2)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8. 隨買預約取之預約人與取貨人姓名須為本名,若需修改預約人姓名,消費者可至APP之「會員→會員基本資料維護」頁面修改。
9. 若使用隨買預約取服務預約取貨,於一個月內已預約而未取貨達三次,系統將自動關閉該會員使用隨買預約取服務之權限。系統將該會員停權時,如該會員帳戶中尚有已預約而未領取之商品,該商品將由本公司依第五條退貨及退款說明處理。
10. 如預約完成後發生商品缺貨,系統將自動發送簡訊通知消費者,並以下列方式處理:
(1) 商品預約取貨日未逾兌換期限,於出貨前發生缺貨:系統將直接返還該筆預約之商品數量至會員帳戶中,消費者可重新預約取貨。
(2) 商品預約取貨日已逾兌換期限,於出貨前發生缺貨:系統將直接計算商品優惠價格均價,並於兌換期限次月月底前退款至購買人之Fami錢包帳戶中。

三、轉贈權益說明
(一) 本服務轉贈功能,消費者可使用手機APP產生紅利PIN碼或至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轉贈序號小白單,如因單據遺失、毀損、字跡模糊等因素造成無法兌換,請洽客服(0800-221-363)處理。
(二) 消費者如欲使用本服務轉贈功能,須以會員身分登入全家APP並就個人帳戶內商品之品項及數量進行轉贈。
(三) 本服務轉贈功能之受贈人如為全家會員,贈送人可於全家APP內輸入受贈人之手機號碼,贈送商品將轉入受贈人之帳號中,惟若因受贈人手機號碼輸入錯誤造成商品轉贈對象錯誤,本公司不進行補發或賠償。
(四) 消費者購買商品後轉贈予他人時,贈送人視同已兌換/領取該商品;該商品之兌換期限不因轉贈而變更,受贈人請於原商品兌換/取貨期間內兌換/領取商品。
(五) 商品經確認轉出後即無法回復,請務必於轉出商品前再次確認品項、數量及對象。

四、共享帳戶說明
(一)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購買商品後,購買人得至APP「分享商品-共享」頁面設定共享人(共享人須為全家會員)及共享商品,共享人可憑手機app兌換條碼或至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商品兌換券到全省店舖兌換共享商品(部分非開立全家發票店舖除外)。
(二) 購買人(管理者)權限:購買人即為共享商品之管理者,得設定/變更共享人或共享商品、兌換共享商品、查詢管理者及共享人之共享商品兌換紀錄及申請退貨,惟同一帳戶或同一筆商品僅能各設定十位共享人。
(三) 共享人權限:共享人僅得兌換共享商品及查詢自己之共享商品兌換紀錄,無設定/變更共享人或共享商品、申請退貨之權限。
(四) 若共享商品逾兌換期限,系統將依【退貨及退款說明】條款計算退款金額後,退至購買人(管理者)之Fami錢包帳戶。
(五) 購買人(管理者)應自行管理及協調各共享人間就共享商品之數量分配,如因此產生糾紛,本公司不介入,應由購買人(管理者)及共享人自行協調解決。

五、序號領取權益說明
(一) 受贈人可於手機APP或全家FamiPort事務機進行轉贈序號輸入以兌換/領取商品。
(二) 本服務轉贈商品無序號輸入之期限,惟請於商品兌換/領取期限前輸入序號並完成商品兌換/領取,若因請求權消滅導致不能兌換/領取者,本公司不進行補發或賠償。
(三) 受贈人如因個人保存不善造成小白單字跡模糊、毀損不易閱讀、遺失,請洽客服(0800-221-363)處理。

六、退貨及退款說明
    (一)商品未逾兌換期限時:
1. 會員於退貨時須返還該筆商品交易完成所贈送之點數予本公司,如於退貨時點數不足扣抵,須於退貨期限內補足點數後,方可完成退貨。
2. 於店舖內結帳之消費者,退貨請於購買日起30天內憑發票至原購買店舖辦理,已兌換/預約商品以原價扣抵。
3. 使用線上支付之消費者,退貨請於收到商品(商品進入帳戶)7天內,於全家APP或My FamiPort APP的隨買跨店/預約取之「線上訂單管理」申請,退貨時已兌換/預約商品將以原價扣抵,並於扣除已兌換/預約商品金額後,再進行退款。如原訂單於購買時包含以會員點數折抵之金額,則退款後本公司將依原點數之使用期限返還該點數予會員,請會員留意點數使用期限,如點數返還時已逾兌換期限,將無法使用。
4. 本公司就本服務優惠活動,於退貨當下即解除買賣契約,原消費者享有之活動優惠不得追溯。
5. 消費者如於購買後欲進行商品退貨作業,請攜帶發票至原銷售店舖進行退貨流程。如消費者已有兌換/領取商品之紀錄,退貨時將以原價扣抵已兌換/領取之商品價額後,再行退費。(*注意事項:消費者轉贈商品予他人時,視同已兌換/領取該商品。)
例:綜合水果每盒原價45元,一組10盒優惠價為360元
付款金額 - ( 原價 * 兌換/預約商品數 ) = 退款金額(若退款金額小於0,則以零元計算,不另收取費用)
購買組數為1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1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以全部退貨試算,退款金額為:
360 - ( 45 * 0 ) = 36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360點)。
以此類推,計算結果如下:
已兌換/預約 3件、欲退貨 7件: 360-(45*3)=225,故退款 225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22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4件、欲退貨 6件: 360-(45*4)=180,故退款 18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8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5件、欲退貨 5件: 360-(45*5)=135,故退款 135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3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6件、欲退貨 4件: 360-(45*6)=90,故退款 9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9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7件、欲退貨 3件: 360-(45*7)=45,故退款 45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4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8件、欲退貨 2件: 360-(45*8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9件、欲退貨 1件: 360-(45*9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(小於0)

購買組數為2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2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已兌換/預約11件、欲退貨 9件: 720-(45*11)=225,故退款 225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22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2件、欲退貨 8件: 720-(45*12)=180,故退款 180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8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3件、欲退貨 7件: 720-(45*13)=135,故退款 135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3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4件、欲退貨 6件: 720-(45*14)=90,故退款 90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9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5件、欲退貨 5件: 720-(45*15)=45,故退款 45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4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6件、欲退貨 4件: 720-(45*16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7件、欲退貨 3件: 720-(45*17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(小於0)
6. 無論您購買幾組,不是以「組數」為準,皆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」計算退貨退款,如同上述試算範例,請您同意再購買,付款成功表示您已詳閱且同意本退貨計算方式。
7. 消費者如於兌換後要進行商品退貨作業,請攜帶交易明細或發票至原兌換/領取店舖進行退貨流程,除瑕疵商品外,請善盡商品保存責任。如兌換/領取商品時有持環保杯取得5元Fami錢包儲值金,須於退貨當下返還予本公司,否則無法完成退貨流程。
8. 本服務商品,如於購買時有多品項優惠商品成立為一筆核帳序號,消費者欲退貨時,僅得以整筆訂單辦理退貨,無法辦理部分退貨,且其餘商品之優惠將無法保留。(例如:同一張發票內之訂單包含10杯咖啡、10杯牛奶,消費者已兌換4杯咖啡,則消費者不得僅退6杯咖啡,剩餘6杯咖啡、10杯牛奶須一併退貨,已兌換之4杯咖啡金額以原價扣抵後返還剩餘金額,其商品之優惠亦無法單獨保留。)
9. 申請作廢重開後發票無法依指定日期開立。
10. 發票統編登載錯誤、補登統編、變更電子郵件信箱,請來電客服(0800-221-363)專人為您辦理。
11. 為遵照財政部發票無紙化政策,本公司自西元2021年11月起,將不再寄發紙本發票,需登載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發票,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電子發票證明聯。電子發票證明聯將於發票開立後第8日以電子郵件附帶發票PDF檔寄發至消費者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,請於收到電子郵件後自行下載列印及申報使用;若申請發票作廢,請依客服人員指示寄回申請書、用印之切結書及原發票,本公司將於收到前述完整文件後7個工作日內重新開立發票,並以該重新開立之日期為作廢完成日。
12. 中獎發票將於開獎後10日內以簡訊通知,請至全家各店舖內FamiPort列印(路徑:列印/電子發票/全家會員載具)。
13. 本公司收到退貨通知後,信用卡交易於3個工作日內辦理信用卡交易取消手續。

    (二)商品逾兌換/預約期限時:
1. 逾兌換/預約期限商品,本公司將用以下方式計算退款金額後,退至Fami錢包帳戶中,並於退款時扣回對應退款金額之會員點數;若欲結清Fami錢包內餘額,將酌收3%手續費,請來電客服(0800-221-363)由專人為您辦理。
退款計算方式如下:
(*注意事項:消費者轉贈商品予他人時,該商品之兌換/預約期間不因轉贈而變更,受贈人請於原商品兌換/預約期間內兌換/領取商品;受贈者如未於兌換/取貨期間內兌換/領取完畢,商品到期時會返回給原購買者進行退款。)
例:綜合水果每盒原價45元,一組10盒優惠價為360元
付款金額 - ( 原價 * 兌換/預約商品數 ) = 退款金額(若退款金額小於0,則以零元計算,不另收取費用)購買組數為1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1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以全部退貨試算,退款金額為:
360 - ( 45 * 0 ) = 360元(會員點數扣回360點)。
以此類推,計算結果如下:
已兌換/預約3件、欲退貨 7件: 360-(45*3)=225,故退款 225元(會員點數扣回22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4件、欲退貨 6件: 360-(45*4)=180,故退款 180元(會員點數扣回18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5件、欲退貨 5件: 360-(45*5)=135,故退款 135元(會員點數扣回13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6件、欲退貨 4件: 360-(45*6)=90,故退款 90元(會員點數扣回9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7件、欲退貨 3件: 360-(45*7)=45,故退款 45元(會員點數扣回4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8件、欲退貨 2件: 360-(45*8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9件、欲退貨 1件: 360-(45*9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(小於0)

購買組數為2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2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已兌換/預約11件、欲退貨 9件: 720-(45*11)=225,故退款 225 元(會員點數扣回22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2件、欲退貨 8件: 720-(45*12)=180,故退款 180 元(會員點數扣回18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3件、欲退貨 7件: 720-(45*13)=135,故退款 135 元(會員點數扣回13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4件、欲退貨 6件: 720-(45*14)=90,故退款 90 元(會員點數扣回9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5件、欲退貨 5件: 720-(45*15)=45,故退款 45 元(會員點數扣回45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6件、欲退貨 4件: 720-(45*16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
已兌換/預約17件、欲退貨 3件: 720-(45*17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(小於0)
2. 無論您購買幾組,不是以「組數」為準,皆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」計算退貨退款,如同上述試算範例,請您同意再購買,付款成功表示您已詳閱且同意本退貨計算方式。

七、環保杯說明
(一) 使用本服務購買現煮杯裝飲品,若持環保杯兌換/領取,可取得每杯5元之環保杯獎勵金,將回饋至消費者之Fami錢包,自下筆結帳起即可不限時間支付使用。
(二) 消費者於兌換/領取時請事前告知店舖以環保杯兌換之現煮杯裝飲品,並於收銀機確認當下要兌換/領取之杯數及獎勵金額,經消費者確認後將提供對應之金額並由消費者於當下確認無誤。

八、歷程紀錄權益說明
(一) 本服務購買紀錄保留時間3個月,紀錄排序依時間舊到新呈現。
(二) 本服務兌換紀錄保留時間3個月,紀錄排序依時間舊到新呈現。
(三) 本服務轉贈紀錄保留時間3個月,紀錄排序依時間舊到新呈現。
(四) 本服務禮物領取紀錄保留時間3個月,紀錄排序依時間舊到新呈現。

九、履約保證
(一) 本服務內容所表彰之金額,已經台新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,前開保證期間自出售日起算一年。逾保障期間者,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。經台新銀行核准辦理履約保證之禮券查詢網址http://www.taishinbank.com.tw/b2b/」。
(二) 台新履約保證之查詢方式,於查詢網址點選法人金融->最新消息->本行承辦禮券履約保證公告->禮券履約保證查詢->全家便利商店禮券查詢。
(三)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之商品項目、數量及編號請至全家APP、全家FamiPort事務機查詢。

十、個資告知聲明
(一) 為保障消費者以及受贈者的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,本公司於交易過程中將蒐集、處理與利用消費者及受贈者之個人資料(手機號碼、姓名、電子郵件),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。
(二) 蒐集之目的:
          O六九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
          O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
          一O七 採購與供應管理
          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
(三)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1. 期間:依相關法令規定或本服務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2. 地區:本國所在地。
3. 對象:本公司、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。
4.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(四) 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公司保有消費者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1. 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2.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3.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消費者請求為之。
4.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洽本公司客服電話 0800-221-363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 
(五)  消費者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消費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致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。
(六) 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,您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。不限書面或取得當事人簽名,縱無簽署亦不影響告知效力。
(七) 若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因稅務、犯罪偵查、消費糾紛或法令規定,向本公司調閱您因使用本服務提供之個人資料、交易紀錄,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提供。

十一、帳號及密碼保管義務
(一) 您註冊會員所設定的帳號及個人密碼皆應視為機密,應負擔保密與妥適保管責任,不得將該機密資訊轉借、讓與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,且每次連線完畢,均應執行登出以結束您的帳號使用。
(二) 任何依照系統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,無論是否由您本人輸入,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。
(三) 如因您的帳號及密碼發生盜用、不當使用或其他無法識別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者,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未盡保管之責所生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。

十二、其他說明
(一) 本公司保留隨時增加、修改或終止會員權益條款的權利,修改後條款一經本公司於官方網站上公布即生效,本公司不另外個別通知各位會員。
(二) 您瞭解本公司若查證您的會員帳號有發生本公司活動規範之外、不合法、影響他人權益、或舞弊操作等行為者,本公司擁有隨時停止或禁止使用該會員帳號之權利。
(三) 請注意,如您刪除會員帳號或遭停止或禁止使用會員帳號者時,系統將即刻刪除該帳號之關聯之點數、紅利、及所有會員活動優惠,恕不另行通知。本公司對該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。
(四) 本服務所刊登之食品均已投保產品責任險-華南產物保險[1400-10A00000365]。
(五) 發行人名稱: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
       地址: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
       統一編號: 23060248
       負責人: 葉榮廷
       客服專線: 0800-221-363
       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A-123060248-00000-3

十三、登載效力
(一)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時,於全家FamiPort事務機、全家APP所輸入之資料效力等同書面,消費者對各項資料負有詳實登載之義務,若於資訊串接完成時,視同消費者取得受贈者知悉並同意本服務權益說明之各項規定。
(二) 您於使用本服務時,應於全家FamiPort事務機、全家APP內詳實輸入各項資料,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誤植內容者,本公司不負任何因此所產生事件之損害賠償責任。 
(三)  如消費者未滿二十歲,應於其家長 (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) 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條款所有內容後,始得使用本服務。當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時,即推定消費者之家長 (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) 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下列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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